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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就是女主

頭丫夢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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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溫馨輕鬆,沒有大氣沒有磅礴,開頭不是很吸引人,但絕對不是傳說中的慢熱型文女主不是萬能也沒有無能,不是單純的不諳世事,也不是冷靜的什麼都‘淡淡’的
沒想到去拍照認識了一個混血妖孽,去相親遇到被我遺忘了的前前男友。
我仰天長嘯:老天,你有必要一下子扔兩個美男給我嗎?
老天亦嘯:給你點生活樂趣還唧唧歪歪的!我忙著呢!哪涼快哪待著去!
我無語,我認命,誰讓我是女主呢,女主就要面對一系列狗血的事件。然後發揮自己的才智,和一切邪惡勢力抗爭!
比如——
我更怒,口不擇言,“我也不要像她們,自以為是情場老手,玩弄人心,最後還不是栽在你手裡?我就是我,我更不會看上你,勾引你。哼!”
聽到這話,他笑了,第一次在我面前真心的笑,不是諷刺,不是玩弄,不是不屑,是發自內心的笑,“就衝你這句話,我賞你做我第一個女性朋友!”說罷,拿起杯子想要和我乾杯。
和這個業界享有盛名的playboy做朋友,阿彌陀佛,我那小小的心臟,從此要面對的是兩天一小誘惑,三天一大勾引。
林若依!不能喜歡上他!加油!
可是——
“你這都看不出來啊,我吃醋了唄。”
“我剛剛是不是幻聽了?我怎麼聽到你說你吃醋?”
他伸手環住我的腰,把我圈在他懷裡,“本來不想這麼早說的,因為你肯定沒有準備好。但你既然這麼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我只能先說了。”
OMG!這隻藍顏禍水禍國殃民到處勾搭女人的妖孽,竟然說吃醋?老天!劈了我吧!
再比如——
他看著我,握住了我幫他理頭髮的手,把手握在手裡,“依依,我不會再放棄你了,我要把你追回來。”
我無語問蒼天,我該怎麼面對這個我車禍很雷人失憶了的前前男友?你記得我,我不記得你啊……
好嘛~我終於下定決心接受了那隻妖孽了,為什麼又讓我發生車禍想起了我和我前前男友的事了?為什麼?這是為什麼?!
夢夢:有完沒完你?還不拍戲去!不要做女主了是不是?
我小媳婦委屈狀:走,咱拍戲去……
夢夢在身後兩手叉腰,大聲吼:想知道最後她選誰了,自己看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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