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混亂的時代,暴力血腥,戰火紛飛,民不聊生。
為了向國家徵集傭兵,各地方皆下了死命令:凡是成年男子,都必須強制性參軍,否則只有死路一條,逃避為國效命的男人,是沒有資格活下來的。
伊維朗格伍茲家的孩子,
託姆,也在三年前參軍了。他是伊維朗格伍茲家的長子,今年剛滿19歲。
多年的軍中生活讓他由當初稚嫩懦弱的孩子蛻變為堅強剛毅的男子漢。他是軍隊的狙擊手,卻比將士還受重視。因為他的槍法精準度無人能匹敵,他已用他的槍幹掉了幾十個高階軍官,是人民眼裡的英雄;敵方鉅額懸賞要買下他的人頭的心頭大患。
託姆·伊維朗格伍茲,是個讓敵人既敬又畏的男人。
託姆對此感到不屑,外界對他的評價絲毫引不起他的興趣,敵方的態度也沒有使他感到害怕。他對自己的槍法很有信心,他不會懼怕任何人,對於狙擊手來說,片刻的害怕都會導致死亡。他不會做這種蠢事。
然而,只有那一次,他失手了,在他與敵方狙擊手一對一較量時,他的子彈被鋼鐵彈開,而敵人射出的子彈卻在同時,穿透了他的腹部,劇痛襲來,他甚至還沒來得及恐懼死亡到來,便眼前一黑,昏死過去......
當
託姆恢復知覺時,他感覺腦袋昏昏沉沉的,身體也疼得動不了。耳邊沒有了槍聲,沒有廝殺聲,天空也不再是壓抑的灰色。費力地睜開眼,
託姆這才發現自己置身於森林之中,腹部纏著紗布躺在乾草地裡。
是誰幫他療傷的?
正奇怪著,遠處似乎有一團金色物體正慢慢向這走來,再仔細一看,竟然是隻金色狐狸!
託姆心中一驚,驀地坐起,不料卻牽動了傷口,疼得呲牙咧嘴。